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09-09-10   浏览次数: 20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根据河南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各级推荐组织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关系到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各单位要在职称评审之前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有关职称评聘文件,使专业技术人员全面了解有关职称评聘政策。

(二)为保证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正高答辩专家组、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下设学科评议组)、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下设学科评议组)以及教师系列院(直属系)推荐小组和非教师系列推荐小组。

二、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做好推荐工作

各系列申报人员应归口进行推荐和管理,负责推荐的单位要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安排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职称申报及推荐工作。

(一)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规划学校职称评聘工作方案,审核决定有关职务评聘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和调整各级评审(推荐)组织,指导和监督学校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教师系列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各系列推荐小组的评审推荐工作。

(二)学校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高级职称和非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的推荐工作。

(三)正高答辩专家组

负责对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进行答辩,并向学校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申报人答辩结果。

(四)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负责我校电气工程等9个学科副教授(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评委会下设学科评议组,负责对申报人的业绩条件和专业技术水平评议及答辩工作,并向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汇报评议结果。

(五)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负责学校教师(实验)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委会下设学科评议组,负责对申报人的业绩条件和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议,并向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汇报评议结果。

(六)教师系列院(直属系)推荐小组和非教师系列推荐小组

教师系列院(直属系)推荐小组和非教师系列推荐小组负责申报人的材料审核、业务水平考核,并向校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汇报推荐结果。

各级推荐组织的建立应坚持公务回避制度,即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当年申报职称者,不得担任各类评审组织成员。

三、推荐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

各系列申报人员按学科、专业归口到各院(直属系)及所在单位报名,统一到校职称办(人事处师资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职称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原件,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二)基层推荐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各基层单位公开进行个人述职、材料展示。各系列推荐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职称政策及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业绩进行考核推荐,并将推荐结果报送人事处。

高校教师(实验)系列的推荐工作,按照学科归口,由各教师系列院(直属系)推荐小组负责。非教师系列的推荐工作,由学校组织相关推荐小组负责(所在单位须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送人事处)。

(三)材料审核及报送

通过各系列职称推荐小组推荐的人员申报材料,由各系列职称推荐小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统一到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进行审核,职能处(室)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四)学校组织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论文外审及答辩工作,召开职称推荐工作会议。

(五)通过学校推荐的人员,公示无异议,经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送相应专业技师职务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

   (一)职称外语考试

1199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4年)、2000年及以后取得BC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3年),或者2005年及以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不受原有效期限制。

取得省级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考试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

转换系列(专业)评审的人员,由无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转评到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须参加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要求;其他转评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2、职称外语免试条件见《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符合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到职称办(人事处师资科)办理免试审批手续。

(二)破格申报问题

为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吸引、鼓励高层次人员来我省工作,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博士、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管优秀专家、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方面一等奖的主持人,经学校同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破格12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人员(卫生系列除外)可以越级申报。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实行任职年限破格。

学历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人员仍允许学历破格申报。

我省自2009年起实行高层次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凡海外留学回国来豫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从省外引进的重点学科、重点工程、高新技术等方面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我省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考核合格的出站人员,均可不受资历、任职年限等限制,直接申报相应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详细政策见《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的通知》(豫人社[2009]269号)文件,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三)年度考核问题

参评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四)任职年限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后,从实际聘任起开始计算任职年限。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任职年限。

(五)科学技术奖认定问题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有关规定,2000年及以后科学技术进步奖须由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评选、颁发,加盖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公章。凡没有正式奖励文件,以评委会名义发放的证书一律不予认可。

(六)继续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认定工作,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

(七)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奖励等)的截止时间为各单位上报学校的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本年度评审时无效。

(八)我省今年对《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进行了修订,作为过渡,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本年度评审时暂不作要求。

(九)自2009年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再初聘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均须参加评审。

(十)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文件精神执行。

 

     郑州轻工业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九月九日  

 

附件1

2009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负责单位

备注

教师

系列

高级

非教

师系

97

资格审查

人事处

 

9月11日

填报材料培训

人事处

 

91113

个人述职、材料展示

各系列推荐小组

 

91417

各系列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材料审查、考核推荐

各系列推荐小组

 

91820

各系列推荐小组指定专人到相关职能处(室)审核材料,并将审核后的材料报送人事处

各职能处室、各系列推荐小组

 

921

正高答辩

正高答辩专家组

 

925

召开学校职称推荐工作会议

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93011

按上级时间要求报送各系列评审材料

人事处

 

教师

系列

副高

级中

初级

评审

工作

101216

教师系列院(直属系)推荐小组进行材料审查、推荐申报教师(实验)系列中、初级职务人员

教师系列院(直属系)推荐小组

 

101723

申报教师(实验)系列中、初级职务人员准备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各职能处室审核,并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

各职能处室、申报人员所在单位

 

11月中旬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召开教师高级职务评审会议,评审校内申报电气工程等9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务。

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12月中旬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召开教师中级职务评审会议,评审教师(实验)系列中、初级职务。

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附件2

报送材料要求

一、校内推荐工作报送材料要求

1、《评审简表》一式30份;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职称外语合格证或免试证明材料。

5、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6、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

7、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8、申报教师职务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申报直接认定副教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和教学录像及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9、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本人所教学科1学年的(电子)教案。

10、个人和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二、报送各级评委会材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txt格式)。

3、参加答辩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5、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职称外语合格证或免试证明材料。

7、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8、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

9、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注:相关表格下载见人事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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