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已在全院全面展开,现就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并加以说明。 1、对教学单位的要求
已申报实验室开放的教学单位,要及时在网络办公上公布开放实验室的安排通知,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学生预约登记报名。同时严格按照申报表上的开放项目认真组织教师实施,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并组织做好学生开放实验报告的存档工作。本学期开放实验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学生在开放实验室学习内容,经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合格成绩累计达30个实验学时者,经组织开放实验的系(部、分院)审查,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审核备案后,计1个选修课学分。
希望本学期未开展开放实验教学工作的教学单位,认真准备,争取下学期开展此项工作,为学生拓宽知识面和提高动手能力提供更多学习与选择的机会。
2、对实验指导教师要求
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做好实验试做及实验准备,加强实验指导,特别强调学生注意安全。组织学生做好开放实验记录,严肃实验要求,认真批改学生实验报告,严格学生实验成绩考核。并及时将学生开放实验报告进行归档处理。
3、对学生的要求
同学们应珍惜开放实验学习机会,充分利用优质教学资源,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遵守实验室守则,按开放实验室的要求按时参加开放实验学习。
4、其它说明
与实验室开放相关的其它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3556296。
同学们请查看网络办公上有关开放实验室的通知,按通知要求与相关教学单位直接联系,进行预约登记,以便于教学单位组织教学。
教务处
200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