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规范实验教学文件,加强实验教学的过程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从2004-2005学年开始要求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任务的总体安排,排定实验学时大于15学时的实验课的课表。
一、填写要求
1、以教学任务为准,所有实验学时大于15学时的实验课均应填写以下三个表格。
⑴实验教学日历:由实验指导教师填写。相同的实验课可填写一个教学日历,但必须写明所有实验学生的专业班级和所有的实验指导教师。
⑵实验教学安排表:本表由实验室主任负责,以实验室为单位填写。
⑶学生班实验课表:本表由实验室主任负责,以学生班为单位填写。同一个学生班在同一个教学单位(院系)所开的实验课应填写在同一张课表上。
表格格式见附表,请按表中标注说明填写。
2、实验课表是在理论课表的基础上产生的,请参照已经下发的理论课表,同时尽可能考虑到教师、学生、实验室的情况填写。
二、上报时间
实验课表要求于2004年7月8日下午5:30前上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以便教务处统筹安排全院的实验课课表,并为安排全院性选修课奠定基础。
教务处
200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