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纪念一二•九运动69周年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暨歌咏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团委   发布时间: 2004-11-19   浏览次数: 84


各院(系):

  为纪念“一二•九”运动69周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讴歌伟大祖国,歌颂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决定在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举办“纪念一二•九运动69周年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暨歌咏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要内容

  本次活动以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创建健康向上的校园精神文明氛围为宗旨。结合我校实际,组织不同层次和不同内容的主题教育,让广大学生在参与中受到锻炼和教育。本次活动的具体安排: 

  1、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活动

各院(系)要以纪念“一二•九”运动69周年为契机,做好对学生的爱国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可以组织革命传统报告会、讲座、爱国主义影片展映、征文、座谈会等形式的活动。在内容安排上结合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融入文明意识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择业成才教育等方面的内容,鼓励学生班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自我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扩大活动的覆盖面。

  2、“革命歌曲大家唱”活动

各院(系)可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此项活动的组织工作。建议低年级学生以学生班级为单位组队(可以按专业或两个自然班组队)进行歌咏比赛。高年级同学可以以主题“团日活动”的形式,灵活安排,唱好一首爱国主义歌曲。要求参赛歌曲为思想性较高的中外艺术歌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清新活泼,能够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高雅的审美情趣。

  3、纪念一二•九运动69周年歌咏比赛 

在各院(系)举办“革命歌曲大家唱”活动的基础上,学校将集中组织纪念一二•九运动69周年歌咏比赛,歌咏比赛分合唱组和独唱组(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二、活动的奖项设置

  1、各院(系)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措施,对在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活动、革命歌曲大家唱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纪念一二•九运动69周年歌咏比赛合唱组和独唱组分别设立奖项若干(见附件一)。

  3、本次活动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并给予一定奖励(评选办法见附件二)。

希望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抓好落实,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扩大覆盖面,突出活动的教育意义,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附件:1、纪念一二•九运动69周年歌咏比赛规则

       2、纪念一二•九运动69周年歌咏比赛优秀组织奖选办法

      

                                                               郑州轻工业学院

                                                           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一

                             纪念一二•九运动69周年歌咏比赛规则

  1、比赛主题:歌唱祖国,歌颂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能够反映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参赛歌曲要求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清新活泼。

  2、比赛分为合唱组和独唱组。

  3、合唱组比赛:

  (1)各院(系)选派一支代表队参加全校的比赛,代表队人数在60-80人之间,代表队的成员,包括领唱、指挥、朗诵,必须是本系低年级学生。超出规定人数的,总分将扣除0.1分。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3日。

  (2)演唱曲目为两首,要根据歌曲内容,进行演唱艺术处理,音准节奏达到一定水平,要求层次分明、配合默契。合唱队员精神面貌积极向上,队形可做艺术处理,不能增加舞蹈辅助表演内容。 

  (3)比赛采用10分制,具体评分标准为:

精神风貌1分  歌曲难度1分   指挥1分    音准节奏1分

艺术处理2分  声部处理2分   演出总体效果2分

  (4)记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分数相加的平均值则为最后得分。如果两队最后得分相同,则比较最高分和次高分,分数高者居前。

  (5)比赛现场评分和报分,根据各院系代表队的得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优秀奖若干;颁发奖状和奖金。比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

  (6)比赛的顺序由抽签产生。

  4、独唱组比赛:

  (1)分美声、民族类唱法和通俗类唱法两组进行。以院(系)为单位选报歌手(名额分配:工艺、管理、计算机各4人;机电、信控、化工、食工各3人;其它院系各2人)参加预赛,每名歌手演唱一首歌曲,伴奏自备。

  (2)比赛分为各院(系)选拔推荐、预赛和决赛三个阶段,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12月2日晚7时举行预赛。选手参加比赛的顺序由抽签产生。

  (3)评分采用10分制,评分标准为:仪表风貌1分,音准节奏2分,艺术处理(动作编排)2分,歌曲难度2分,总体效果3分。决赛将现场报分。

  (4)记分办法:同上。

  (5)奖项设置:美声、民族类: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通俗类: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和奖品,比赛结束后将举行发奖仪式。

附件二

                                       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纪念一二•九运动69周年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暨歌咏比赛”优秀组织奖的评选采取申报制,由学工部、团委牵头成立“优秀组织奖”评选小组,负责对各院(系)组织情况进行检查和评选。各院(系)要做好活动的计划和总结,并将活动安排提前报校团委。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可将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活动材料、革命歌曲大家唱活动材料以及优秀组织奖评选表报送校团委办公室。评选按百分制打分,具体评选条件为:

  1、宣传发动:各院系对活动的重视程度,有活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总结,宣传发动效果好,整个活动有校内新闻宣传报道(校报、广播站、网络宣传等)(10分)。

  2、组织情况:认真组织本院系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活动和“革命歌曲大家唱活动”,各项活动有方案,有总结,过程完整,材料齐全(20分)。

  3、学生参与情况:参与热情高,覆盖面广,参加系列教育活动的人数占本院(系)学生总数的90%以上(20分)。

  4、活动内容:活动安排周密,计划详细,覆盖面高,有不同层次,形式多样(30分)。

  5、活动效果:活动效果好,起到教育意义,组织“革命歌曲大家唱”活动的合唱队表演水平高,演唱效果好,比赛过程安全有序,组织得当(20分)。

  6、比赛成绩: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纪念一二•九运动69周年歌咏比赛”合唱组和独唱组比赛,比赛成绩好。获合唱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另加10、8、7、6分,获独唱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加4、3、2、1分。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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