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院:
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将2004年学术交流活动计划上报科研处备案。望有关单位将本单位年度学术活动安排于6月30日前报科研处,对不上报年度计划的,取消本年度的学术交流活动安排。
科技处
200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