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评估要求,需各单位有关人员(第一负责人)报送奖励证书、结项证书的复印件(一份,用A4纸复印)以及2002年、2003年我校教师编写出版的著作、教材原件。
时间要求: 2005年1月26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的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 。
附件:需报送证书复印件及著作原件的人员名单(可下 载)
科技处
200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