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车辆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 保卫处   发布时间: 2005-03-21   浏览次数: 9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保卫处校园管理的规定,推动改革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上规模、上台阶、上层次、上水平的发展目标。使保卫处工作更好的适应新的形式和新的变化,深入扎实的做好评估工作,为学院的中心工作服务,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创建良好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对进入我院的机动、非机动车辆的停放进一步规范化管理。

1.主干道两侧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2.在设有停车场的地方,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停车场内。

3.非机动车辆停放在车棚或有明显停车标志的范围内并摆放整齐。

4.进入校区的机动、非机动车辆及其他人员要自觉遵守学院的规定,接受保卫处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对乱停乱放的车辆保卫处将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保 卫 处

                              2005年03月21日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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