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党委组织部根据全国党建工作会议和学院第二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发展党员过程中反映出来的新情况,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年度计划,在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员现状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2004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于2月26日前报组织部。同时,需注意如下事项:
1、发展党员年度计划要分上半年发展计划和下半年发展计划。
2、计划年度发展的对象原则上应是2003年确定的培养对象。
3、填写附表,并以附表的形式上报计划。
党委组织部
200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