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2008年11月6日),第一、三学期的第十六周为受理转专业申请时间,因本学期2009级学生教学安排提前,为了不影响转专业学生后续课程的学习,经研究决定,本学期转专业工作整体提前四周进行,即第十二周开始受理转专业申请,十三周星期二为学生所在院系审批的截止时间,十四周星期二为拟转入院系审批的截止时间,教务处拟于十五周安排转专业考试和审批(考试安排另行通知)。为做好该项工作,补充要求如下:
1.本次转专业仅针对2009级、2008级本科生和2009级专科生。
2.招生时下一录取批次转入上一录取批次(如软件学院本科专业转入其他本科专业)的申请不予受理;录取批次相同的高收费专业转入其他专业(如国际教育学院本科专业转入其他本科专业)的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3.欲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认真学习《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附件1),清楚转专业的受限条件和程序,并参考“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分专业转入人数限额表”(附件2)。无论最后审批结果如何,申请转专业学生均必须参加本学期所有课程的考试(考核)。
4.各院(系)应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转入、转出学生的审批工作。
5.申请人、受理单位应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操作,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 1. 《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2009学生手册第59页)
2.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分专业转入人数限额表
教务处
200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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