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教职工:
为规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现就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有关事项的提示如下:
一、办理时间
按照税务部门工作通知,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及工作安排,我校未选择预约办理的教职工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21日-2026年4月30日,请各位教职工在此时间段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如您需在2026年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3月7日至3月20日(每日6:00-22:00)通过个税APP预约。3月21日起,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二、汇算核对方式和内容
1.如对2025年度学校发放的每月工资薪金及当月其他工薪收入存有疑问,或登录“郑州轻工业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工资查询、其他收入两模块进行核对。
个税APP里的当月收入为学校工资查询里计税工资加上“三险一金”和职业年金、加上当月已发放校内其他工薪收入的数据。
特别注意的是,您2025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数据来源为学校2025年1月已发放津贴数额。
2.在纳税年度(2025年)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补充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申报方式请选择“综合年度自行申报”。
3.针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您可分别选择“单独计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比较,最终选择对您有利的方式进行申报。
4.请认真核对收入等相关信息并慎重进行申报,手机端至多更正申报3次,超过3次要去大厅办理。
三、重要提醒:
1.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附件1专项附加扣除易错情形,据实填报相关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虚假填报或恶意篡改扣除信息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本年度税务机关将对最近五年已申报数据进行核查,任何虚假填报行为都将被及时发现并追溯处理,切勿心存侥幸。
2. 纳税人应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负有自行申报义务,且应当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所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等汇算资料,应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并需配合纳税机关的抽查核实工作。
3.为确保每个月工资代扣个税数据计算准确,请于2025年年底确认过2026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老师不要在手机APP上随意变更,如有变化请在次年汇算时修改。
4.由于汇算涉及人数众多,税务机关审核工作量极大,已提交申报退税的老师请耐心等待。
附件1 :专项附加扣除易错情形.pdf
财务处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