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近期陆续举行,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优良学风建设和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维护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教育学生严守考试纪律,自觉抵制考试作弊,文明诚信参加各类考试,营造“好学、乐学、笃学”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考风考纪及诚信教育
各类考试前,各学院以动员大会、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教育宣传活动,按照各类考试的官方通知及时给学生准确传达考试信息,提醒学生提前做好准备,关注相关考试要求,确保教育宣传效果入脑入心。
1.做好教育排查工作。各学院要及时将考生注意事项和相关考试通知转发并进行教育提醒,组织学生学习、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警示教育专题片,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和诚信教育活动,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考场纪律,规范自身行为。主动排查各类涉考相关风险隐患,严格考勤管理,详细掌握考试期间每名学生去向,严密防范学生组织或参与有组织性的作弊行为,切实增强学生的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让学生认识到涉考违法违纪行为的严重后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严肃违法违纪处理。各学院及时做好学生考试管理和监督,对考试中出现违规违纪情况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我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中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相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工作协同,高度重视考风考纪教育及诚信教育宣传,按照“零违纪、零作弊”的目标,明纪律、严要求,全面落实近期各类考试相关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教育警示宣传活动,坚决杜绝考试违纪、舞弊等行为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学风、校风和考风。
2.优化服务,关注引导。各学院要优化考前考后服务及帮扶,引导学生积极、认真、从容备考。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行为、心理等状况,及时对困难学生加强人文关怀,针对性开展一对一帮扶,提前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做好研判及预案,切实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
党委学工部(处)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