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财务事宜的通知
发布部门: 财务处   发布时间: 2025-12-08   浏览次数: 10

校属各单位、广大教职工:

为保证2025年度结账和财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对省属高校年终财务决算安排的相关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5年度机关部门、各二级单位经费日常报账时间截至12月12日,科研经费报账时间截至12月19日。

2、2026年具体开账时间请及时关注财务处通知。

3、通过公务卡结算未能及时报账的老师注意公务卡还款时间,为避免逾期,可在还款日前可先行垫付资金还款,待2026年开账后再行报销。

4、依据上级税务部门要求,财务处将于年底暂停增值税发票开具,具体暂停开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请本月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老师于12月24日之前(含当日)办理发票业务。预借发票且资金未按期到账的部门、科研项目负责人应督促受票方及时付款。若年内不能按期到账,须将发票退回财务处。既无法按时到账也未将票据退回的,必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至财务处(后勤楼201-1房间)。

    财务处全体工作人员感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财务处

2025年12月8日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