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第十四批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4-01-24   浏览次数: 10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教学基础地位,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聚焦人才培养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组织第十四批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依据和项目管理

各教学单位应以《郑州轻工业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为立项依据,题目可不完全局限于指南中的名称。

教改项目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实施管理,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积极申报。

二、招标课题申报

(一)招标课题

学校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立项指南,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标,本次拟立招标课题15项左右。与我校优势学科、专业、课程有机结合课题将优先立项,原则上,招标课题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教改立项遴选。招标课题未能立项可直接参加普通课题立项评审,不需另行申报。

结项时,应在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不少于2篇教研论文。

(二)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且主持完成过校级及以上的研究课题。

2.校级教改招标课题主持人承担的已立项招标课题未结项者,本次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

3.申报课题的主体必须是团队,鼓励跨大学、跨学科组成团队。

4.课题组成员应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教学与管理实践经验。

5.原则上每个教学单位最多只能申报1个招标课题。

6.原则上课题内容相近的招标课题只立1项。

(三)立项程序

1.申报者所在单位向教务处提交校级教改课题立项申报表(附件3)。

2.立项时,申报者必须就招标课题的立项依据、预期目标、建设规划等各项内容进行答辩。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议。

4.获得立项者与学校签订合同。针对不同项目,学校提出明确的建设要求,违约者承担责任。

(四)课题经费

课题研究期限为2-4年,本次招标课题研究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项,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确实因研究需要且有明确预算的项目,后期可适当增加经费。由教务处按照课题研究进度与相关管理办法拨付经费。中途撤销课题、中期检查不合格或者课题鉴定验收不合格者应缴回全部或部分经费,并说明情况。

三、普通课题申报

(一)申报要求

1.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以及同类高教研究课题未验收者不得申报。申请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应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3),第十三批延期项目不再填表。

2. 立项项目必须坚持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的方针,要求选题思路清楚,目标明确,符合我校的总体改革要求,有一定的前瞻性,有利于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实际效果。

3. 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项目主要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每人限主持1项,参与2项,每项限5人。原则上在第十三批教学改革项目中立项且尚未结项项目的主要参与成员不予在第十四批教学改革项目中立项。

4. 所有申请验收结项的课题,均应发表有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原则上,重点资助项目应在中国学术期刊正式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2篇以上,一般资助应在中国学术期刊正式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以上。

5.普通课题分为重点资助、一般资助、备案项目,学校对项目给予资助(备案项目除外)并负责管理和考核,其中,重点资助项目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教改立项遴选。

(二)立项程序

1. 申报者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指南内容,填写申报表后提交到所在单位。

2. 各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按《郑州轻工业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郑州轻工业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进行认真审查,将推荐项目按照内容质量进行排序推荐。

3. 教务处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对申报表中所列项目的内容进行核查,通过核查者可参加立项评审。

四、其它要求

请各单位统一收齐材料后,于2024219日前将申报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文档发送到教务处教学科邮箱jxknew@zzuli.edu.cn

 

附件1:郑州轻工业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

附件2:郑州轻工业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3:郑州轻工业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doc

附件4:郑州轻工业大学第十四批教改立项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4124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