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22-08-31   浏览次数: 3173

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2023年度省科技攻关计划面向七个领域:电子信息领域、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新材料领域、新能源与交通领域、生物技术与医药领域、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领域、现代农业农村领域。详细情况查看《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项目指南》(附件1)。

2)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除外),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2023年度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省里项目只能报其中1项。

3)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4)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请认真查看系统中填报说明,注意申请书第二、三、四、五部分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申请单位等相关信息,否则按无效申报处理。

二、项目管理改革试点事项

1)全面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原则上按实施年度平均分配。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2)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在科技攻关项目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原则上推荐35岁以下人员比例要达到一半以上。

三、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文件材料。

1)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如没有账号或忘记密码按系统要求注册或找回密码,此系统科技处没有权限新增账号和重置密码,需自行联系河南政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71-96500)。

2)单位信息填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由学校统一填写,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3)指标分配见附件2,各学院可根据情况调减35岁以上的指标到35岁以下,但总指标数不能超过分配数量(指标分配综合考虑学院2023年预申报年龄和数量、专家评审意见、2022年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立项率等因素)。分配指标包含依托省内科研事业单位建设运行的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平台(包括实验室、中试基地、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让对应的申报人填报系统时选择对应的平台(平台清单见附件3)。原则上主持有2项无经费的尚未结项的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不能推荐申报。

特别提醒:20212022年符合条件未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本年度申报省厅级各类人才项目负责人不得推荐。2023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包括科技攻关类、重点研发类),科技厅会单独下发通知和指南,请各单位统筹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四、填报时间

1)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kjc-jhk@zzuli.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916日上午12点之前交到科学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05(汇总表见附件4,里面要备注哪些人使用的是平台指标)。

2)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2517:30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至省教育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各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并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孟颍辉  杨鹏  86608266

附件:科技攻关申报附件材料.zip

科技处

202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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