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实验室相关数据的通知
发布部门: 设备处   发布时间: 2021-10-21   浏览次数: 796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1]630号)要求,结合我校2021年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安排,为了做好实验室数据平台的填报工作,现将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1、填报内容

实验室相关数据表包括“表1-7-1本科实验场所(时点)”和“表2-6本科实验设备情况(时点)”。
2、填报要求

此次数据填报时,请各单位按照现有情况,填写“表1-7-1本科实验场所”和“表2-6本科实验设备情况”。重点是实验场所名称有无变化、实验场所有无新增、实验场所面积有无变化及各个实验场所的本年度的教学设备变化情况等。
注:2020年已填报的数据表将单独发至实验室管理工作群中。各单位可在2020年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核对、修改、增补(如有新增及变动,请用红色标注)。
3、报送时间

“表1-7-1本科实验场所(时点)”于2021年10月24日前、“表2-6本科实验设备情况(时点)”于2021年10月28日将电子版材料发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sbc@zzuli.edu.cn,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后汇总上报学校。

注:本年度的教学设备变化情况是指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之间的设备变化情况。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6608291 1361382611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

2021.10.21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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