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诗歌朗诵比赛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1-09-11   浏览次数: 1864

各教学单位:

今年912日至18日是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简称推普周),为传承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提升我校学生普通话水平及质量,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活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社语[2021]301号)精神,我校将开展诗歌朗诵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普通话诵百年伟业,规范字写时代新篇。

二、比赛要求

朗诵作品以近现代红色经典诗歌为主,诗歌朗诵活动要求以标准普通话进行朗诵,可适当配合音乐、舞蹈、表演、演奏、书画等辅助手段。朗诵作品以视频报送方式进行,作品时长控制在6分钟以内(含自我介绍),视频格式为MP4格式,画面质量要求为1080P

三、比赛流程

20219月中旬至1010日前,发送参赛作品。

20211011日至1019日,专家评审。

20211021日,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奖状、奖品。

四、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八名,鼓励奖若干名。

五、报名要求

参赛选手按照要求将朗诵作品发至邮箱57298747@qq.com,并同时发送参赛报名表(附件1)。

联系人:海老师,联系电话:18203606503

比赛交流群:QQ753536806

 

附件1 配乐诗歌朗诵比赛报名表.xlsx

附件2 评分标准.docx

 

 

教务处 外国语学院

2021910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