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大学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0-10-21   浏览次数: 2312

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为全面摸清我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按照河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省直等单位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上门服务的通知要求,现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数据采集登记。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采集对象范围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 军队转业干部;

2. 退役士兵;

3.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 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 复员军人;

6. 退伍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 残疾军人;

8. 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 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 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 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二、采集内容

主要采集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具体内容以《信息采集登记表》为准。

三、申报材料

参加信息采集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1. 身份证;

2. 户口本;

3. 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 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5. 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 立功受奖证件;

7. 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四、采集方式

(一)各单位统计本单位所有符合条件的采集对象名单(含退伍复学学生),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不少一人,并指定一名联络员,于11月3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稿报校武装部东风校区办公楼二楼武装部办公室,邮箱zzuliwzb@163.com电话:86601892联系人:黄老师   冯老师

(二)有问题及时与武装部联系。

                         武装部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一:郑州轻工业大学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联络员表1.docx

 附件二:郑州轻工业大退役军人登记表2.docx

 附件三:郑州轻工业大学现役军人家属、军烈属登记表3.docx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