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补课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20-09-08   浏览次数: 1158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高校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豫教疫防办〔202018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本科高校2020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的通知》(教高〔202034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因疫情未开出的实验课程和未完成实践教学环节的补课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参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对于春季学期因疫情未开出的实验课程和未完成的实践教学环节,要在本学期(秋季学期)补足补齐。学生本学期的学习任务重,各教学单位要精准分析学情,合理安排实践教学内容和进度,可利用双休日时间开展实践教学。

二、实验课程

任课教师根据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表中的实验学时安排,开展实验教学。各教学单位原则上在第八周周五前(1030日)完成春季学期课内实验的补课工作,并把实验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任课教师须填写实验课表(见附件1),按照实验课表开展实验教学。

三、集中实践环节

春季学期未开出的集中实践环节(金工实习、电工实习、电子实习、大学物理实验、课程设计、专业实习等),本学期安排补课,课表已下发。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排查,发现漏安排的实践环节,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相关要求

1.对于春季学期已经通过线上方式完成的实践教学任务,不再安排补课。请填写实践教学环节开出统计表(见附件2),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处备案。

2.对于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报到、返校的学生,各专业要做好预案,有针对性的持续做好线上教学辅导工作,保证学生学习进度和学习效果。

3. 请于918日前将实验课表和实践教学任务开出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实践教学科邮箱sjjxk@zzuli.edu.cn

4.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实验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未按照实验课表上课的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联系人:吴伟,刘苏萌;电话:8660823886601087


附件1 实验课表.xls

附件2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任务开出统计表.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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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