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集中实践环节教学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20-08-20   浏览次数: 1990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集中实践教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根据《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高校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豫教疫防办〔2020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校集中实践环节教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教学单位参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集中实践环节的管理,将在校内外进行实践环节的学生列入疫情防控重点,防止出现盲区。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进行科学防控。

二、摸清底数

各教学单位要对下学期学生校内外集中实践情况逐一排查,摸清学生实习地点、实习时间、生活保障、防护措施等情况,确保实习学生人身安全。指导教师要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发现疫情防控风险或漏洞要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和教务处。

三、分类施策

各教学单位要主动谋划学生开学返校后实习预案,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实习,尽可能保证实习时长。处于低风险地区的实习基地,可以组织学生分期分批次去现场实习;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暂停组织学生去现场实习,可以聘请企业专家来我校进行现场演示和讲授。

各教学单位要积极与实习单位联系,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将校外实习场景或设施移到校内,聘请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入校指导。校内外实习全过程要做好全部人员的防护工作。

符合返校标准的学生可以参与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活动,没有返校或不符合返校标准的学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线上资源组织学生开展线上实践教学。

四、确保质量

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实践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教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结合本单位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以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为主旨,科学制定疫情期间实践教学方案,合理安排组织形式和内容,配强指导教师,确保实践教学效果。

五、相关要求

1.请第1-3周有生产实习、认知实习等涉及外出实践教学环节任务的单位,参照指导意见,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安排,于830日前将实习计划安排发送至实践教学科邮箱sjjxk@zzuli.edu.cn

2.4周后开展的涉及外出的实践教学环节,请提前1周将实习计划安排发送至实践教学科邮箱sjjxk@zzuli.edu.cn

联系人:吴伟,屈明强;电话:8660823886601087

附件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践环节教学任务.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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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