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学工部   发布时间: 2020-03-29   浏览次数: 478

各学院:

近期,全省教育系统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数起涉及师生的意外事件,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保证学校全体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教育系统师生安全工作的通知》(豫教疫防办〔202041号),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学生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保障学生安全,确保不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当前,虽然处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尚未开学,学生仍居家学习和生活,但保障学生安全的形势不容乐观,任务依然繁重。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延迟开学不忘安全、不停责任,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责任不变,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加强安全教育。在延迟开学期间,各学院要通过线上教学、微博、QQ群、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网络诈骗、电话诈骗,遵守网络规则,教育学生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守住生命底线。要开展用火用电、预防煤气中毒、食品卫生、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宣传,做到防火、防盗、防触电、防中毒、防传染病等。要教育学生居家期间尽量不外出、少外出;确有必要外出的,要注意安全,做好个人防护。随着天气转暖,要教育引导学生牢记防溺水六不一会要求,告诫学生远离水塘、水渠、河流、水库、旱厕等危险水域,不玩水、不戏水,防止溺水、落水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心理疏导。各学院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关注学生心理状态,对因疫情防控延迟开学和开展线上教学而产生的情绪低落、内心抑郁或心理恐惧等,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帮扶。各学院心理专职辅导员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援助服务,开展朋辈心理辅导活动,引导学生通过已开通的心理辅导热线、咨询平台等寻求帮助,防止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家校联系。尽最大努力,保持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密切联系,特别是保持和心理有不适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活动等情况。精心设计、组织召开家长会,传递学校防疫要求,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情况。要引导家长或监护人担负起学生延迟开学期间的监护责任,切实做好学生监护工作,保障学生安全。

五、扎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在开学前,要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学生返校预演工作,对学生返校安全各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演练和排查,找准薄弱环节,整治风险隐患,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开学后,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教育教学和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安全防范责任,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为打赢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学院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等相关措施。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学生意外伤亡事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0  3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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