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学工部   发布时间: 2019-11-11   浏览次数: 952

各学院: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和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信息录入和更新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入对象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包括学院院党总支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等。

二、工作安排

1.系统登录

登录高校辅导员网站(www.gxfdy.edu.cn)“辅导员登录”界面登录管理系统(登录用户名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各栏目中的个人信息,并保存提交。

2.信息录入

各学院根据学校统计的需新录入“系统”的专、兼职辅导员名单(附件1),及前期已录入“系统”的辅导员,本人已修改密码或遗忘密码,一并统一填写“系统”辅导员账号信息统计表(附件2)于111212:00点前上报思想教育科邮箱:zzulixgb@163.com。学校管理员将批量导入辅导员账号信息,为新录入系统的专、兼职辅导员设定登录账号(辅导员身份证号码)和初始密码。新导入的辅导员需登录系统,根据自身情况完成信息填写工作。

3.信息更新

已前期录入系统的辅导员请依据“系统”要求填写的规范,根据自身情况,修改已填写的信息,更新最新工作,完善新增的部分统计条目。

4.信息审核

辅导员完善个人信息后,学校管理员和省级教育部门管理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辅导员信息将提交至全国数据库。

三、时间安排

111212:00前,各学院上报新录入的辅导员账号信息统计表和学院信息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1114日前,学校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完成个人信息的录入、更新和完善个人信息。

1115日前,学工部完成对学校全体专、兼职辅导员个人信息的审核。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既是信息管理平台,也是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工作平台。请学院组织辅导员认真阅读《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附件3)和《相关录入信息说明》(附件4)。

2.专人负责,按时完成。请各学院指定专人担任学院信息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按照学校制定的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学院信息员负责审核本学院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全面。本次信息录入后,学校会定期更新辅导员系统信息,实现辅导员入职要注册、离职要注销。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联系,联系电话:86608115

附件1: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新录入专、兼职辅导名单.docx

附件2:辅导员账号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3: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doc

附件4:具体操作指南.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11日



图说轻工大

热点新闻

精彩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