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学校部分机构即将搬迁至科学校区,请各部门在整理物品过程中,将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音像和实物移交至档案馆,为学校留存重要的历史记忆。有关移交事项如下:
一、移交内容
1.涉及学校的重要的上级来文,包括复文、批复等;
2.学校早期有代表性的教案、书稿、教具(自行研发的)等;
3.学校发展历程中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形成的档案,如照片、胸牌、文稿、实物等;
4.学校各个时期的建筑物照片、图片、纪念册等;
5.学校各个时期的校训、校标、校徽、学生证、借书证等;
6.学校获得的各类省部级以上重要奖励证书、奖杯、奖状等;
7.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校友会活动照片等;
8.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移交办法
1.档案馆在东风校区和科学校区均可接收移交的档案资料。
东风校区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371-63556995
科学校区联系人:董老师,电话:0371-85962693
2.凡移交的档案资料,档案馆经整理,查重后编目入库,以便查阅;实物登记造册后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3.如有上述征集范围的照片、底片、录像和奖状,本人想保留原件的,档案馆扫描或复制后,原件可奉还本人。
档案馆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