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社会深入学习雷锋、培育文明风尚”的重要指示,近日,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思政[2018]118号)。根据《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学生社团、志愿服务团队、志愿服务活动小组;
2.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全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教师和学生。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
1.组织机构健全。有相对稳定的组织领导机构和相对固定的成员,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组建时间不少于3年;
2.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定期研究活动形式和内容,有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具有长期服务阵地,经常组织开展活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好;
3.学雷锋活动特色新颖。活动内容与时代同步,与实际结合;活动宗旨健康向上,围绕师德师风、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师生思想道德教育等,立足本职创造性开展活动,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鲜明特色,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4.志愿服务成效显著。成员参与面广,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性、典型性,事迹突出、影响广泛、深入人心,有效地推动师德师风、学风建设、道德建设和促进向上向善良好风气形成。
(二)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
1.政治素质过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及学校规章制度。
2.业务素质优良。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刻苦,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积极投入,表现突出,模范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
3.道德品质高尚。具有信念的能量、大爱的胸怀、忘我的精神、进取的锐气;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品学兼优,乐于助人,诚信友善,见义勇为,具有良好道德影响力。
4.富有创新能力。热心服务,勤于实践,善于创新,积极创业。在学雷锋活动中,有学雷锋主题创业项目或服务公益事业创新作品和设计。
5.工作业绩突出。长期坚持学雷锋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实践活动以及扶危济困、敬老爱幼,扶贫助残、环境保护、“三下乡”、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中,事迹突出,成效显著,在师生中和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和良好的反映,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三、推选名额
“河南省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2个、“河南省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10名。
四、申报办法
1.先进集体的申报。先进集体申报采用自愿申报形式,各院系级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并择优推荐到学校文明办。各院系级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近五年来,已经获得“河南省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称号的不再申报。
2.个人申报、组织推荐。教职工和学生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审核筛选,择优推荐报送。每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教师或学生。
3.推荐上报:学校文明办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进行集中评审,择优推荐上报到省教育厅思政处。
4.材料申报。凡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者,须填写《河南省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封面请注明单位、联系人、移动电话、办公电话)。同时,应有相应的背景支撑材料并单独装订成册,与推荐表一同报送。
5.报送时间:2018年3月20日前
地点:东风校区办公楼413
联系人:马寒 袁杰
电话:63556901
邮箱:xcb@zzuli.edu.cn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和推荐名额进行推荐,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推荐出的集体和个人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努力成为新时代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
附件:1.全省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2.全省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学校文明办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