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我校教师及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 2017-12-15   浏览次数: 476


校属各单位: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71223日至25日进行。为确保研招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高校教师及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招办〔20171025)精神,现就考试期间加强我校教师以及在校学生管理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1223日至25日考试期间,各学院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我校教师和在校学生的管理,组织开展正常的教学研究活动。对没有或由于研考而暂停教学任务的教师和学生,要在校园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阅览、校园文化、体育比赛等集体活动,引导其积极参与。对确需外出的教师和学生,必须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各单位相关负责人要准确掌握其动向。要采取多种管理措施,防止教师或学生参与助考、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二、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精神,加强对教师特别是招研单位导师、参与命题教师的保密教育和纪律培训,不得参与社会上组织的各种考研辅导活动和编写考研辅导书籍或资料,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的各种考研辅导活动。要对备考的学生进行专门的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注重平时积累,自觉抵制片面应试倾向。尤其要帮助他们克服过度依赖考研辅导活动的心理,纠正盲目参加考研辅导活动的倾向,谨防受骗上当。要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创新宣传方式,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作弊违法犯罪的法律条款,进行警示教育。做到法律宣传全方位、全覆盖,使每一名教师和学生都充分认识到参与助考、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所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切实做到知法守法。

 三、要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及时清理有关助考、替考、寻找“枪手”、售卖试题答案和作弊器材等小广告。要加强校园网有害信息监管工作,不给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对发现的可疑线索,要及时报告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35563206362731763556836)。

 四、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要求,责任到人。对发生有教师或在校学生参与助考、替考等作弊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对参与考试作弊的教师和学生,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71215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