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单位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 2017年7-12月份精神文明奖的审核、发放工作,请各单位遵照《郑州轻工业学院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郑轻院党〔2015〕11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将本单位全发、扣发、减发、停发人员的具体情况于12月15日(本周五)前以书面形式报党委宣传部(办公楼413)。其中,全额发放人员请填写至全额发放一览表(见附件2),扣发、减发、停发人员请务必填写至异动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
联系人:马寒、袁杰
地点:办公楼413
电话:63556901
附件:1.郑轻院党〔2015〕11号 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doc
2.2017年7-12月精神文明奖全额发放情况一览表.doc
3.2017年7-12月精神文明奖异动情况一览表.doc
校文明办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