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经协商,拟对第四批装修完毕并在物业登记且经物业入户验收合格的住户退还装修保证金。现将退还装修保证金相关事宜做如下通知:
1、凡是2017年3月3日前已在物业登记并经物业入户现场查看验收合格的住户,可拨打物业电话0371-60955390或直接到物业查询;
2、在第四批退还名单的住户请务必于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将装修保证金收据(原件)交物业,并将开户行为工行的开户名及账号信息写在收据背面(经咨询,银行卡、存折或公务卡均可,但必须是本人的,如不是本人的,财务将不予办理退还手续),逾期将转到下批办理;
3、物业将收据原件收集整理完毕后,统一交到校财务,由校财务处办理退还手续;
4、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