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校区教职工公寓住户退还装修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10-09   浏览次数: 1005

各位老师:

    经与财务处协商,拟对已装修完毕,并在物业登记,经物业公司入户现场查看验收合格的住户退还装修保证金,现将退还装修保证金相关事宜做如下通知:

    1、凡是2016年108日前已在物业登记并经物业入户现场查看验收合格的住户(详见名单),也可拨打物业电话0371-60955390或直接到物业查询;

    2、在第批退还名单的住户,请务必于1011日至1014日期间(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将装修保证金收据(原件)交物业,并将开户行为工行的开户名及账号信息写在收据背面(经咨询,银行卡、存折或公务卡均可,但必须是本人的,如不是本人的,财务将不予办理退还手续),逾期将转到下批办理;

    3、物业将收据原件收集整理完毕后,统一交到校财务,由校财务处办理退还手续;

    4、退还装修保证金还将陆续分批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第三批装修验收人员名单.xlsx

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2016年109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