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6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09-30   浏览次数: 1640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

为做好我校2016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现就确定2016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列入发展对象的本、专科生须经过我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结业;列入发展对象的教职工和研究生须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经历及结业证明材料。

2.发展对象的确定必须经过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要广泛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做好审查工作。

3.学校将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未结业的,不能发展入党。

4.基层党组织要继续做好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发展入党。

5.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发展对象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于1020日前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东风校区办公楼11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zb@zzuli.edu.cn

 

 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年下半年发展对象信息汇总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16930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