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09-02   浏览次数: 1839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探索我校党建工作的新机制、新模式,加强党建工作理论研究,丰富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及内容,进一步提升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实施党建工作创新项目化管理。现将我校2016年度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基层党建创新项目以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为单位进行申报。

2.项目选题。党建创新项目的申报,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实践价值,围绕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建工作优势,也可针对党组织建设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和探索,自拟选题申报。一要有针对性。针对制约党建工作的关键问题选题,问题导向突出,有利于现实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二要有创新性。着眼于新情况、新问题、新动态选题,有利于提出新思路、建立新机制、形成新经验。三要有操作性。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立足于实际,着力于实效,形成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四要有实践性。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和实践基础。

此次申报,重点参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党建创新项目申报指南》(试行)选题申报。

3.申报限额。每个单位可申报1-2项,项目负责人一般为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项目组成员限7人以内(含项目负责人)。

二、立项审批

学校成立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立项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评审确定的立项项目,学校党委给予3000-5000元的经费支持;各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情况,予以配套资助。

学校评审组择优推荐3项立项项目参与全省高校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立项评审,经评审确定的立项资助项目,将获得高校工委给予的8000元经费支持。

三、项目管理

1.完成时限。党建创新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获得省委高校工委立项的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

2.项目结项。获准立项的党建创新项目要按期进行结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提交延期申请,经审批可缓期结项,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项目结项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进行。项目组应提交项目研究情况总结报告、研究成果和项目的实效性、典型性、成果运用等支撑材料。

获得省委高校工委立项、且完成时限在1年以上的项目,要接受中期评估,提交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评估工作总结。

3.经费使用。1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订阅、印刷、购买学习资料及报刊、读物、音像制品等费用;开展支部活动、党日活动等集体教育活动所需费用;实施党建创新项目其他经审批的费用等。(2)批准立项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办理经费使用报销手续。项目经费须在一年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的部分由学校收回。

4.成果运用。对实现预期目标,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可操作性的党建创新项目研究成果,学校将通过成果展示、推介等方式进行总结推广,并以适当方式向省委高校工委推荐。各单位党建创新项目的组织申报及工作效果将作为学校评选先进党组织、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其他事项

1.2016年度党建创新项目申报时间为91日至15日。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将《郑州轻工业学院党建创新项目申报表》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楼111室),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zzb@zzuli.edu.cn

2.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建创新项目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有力抓手,认真组织,加强指导,确保质量。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党建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经费使用、资料留存等相关工作,要坚持标准、把握进度、注重实效,确保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化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实现预期成效。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党建创新项目申报指南(试行).doc

2.郑州轻工业学院党建创新项目申报表.doc 

     

中共轻工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91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