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暑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07-15   浏览次数: 600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

为做好暑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每周四上午8:3011:30 84日不办理)

    二、办理地点:

东风校区办公楼111

    三、有关要求:

1.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专人负责暑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及时登记组织关系转移相关信息。

2.应届毕业生党员如因工作改派需重新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由本人携带《报到证》、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原所在学院出具的书面说明在指定时间前来办理;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而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后,党员本人要妥善保管,在介绍信有效期限内及时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要通过邮寄、传真等形式及时返回原所在单位党组织。

 

                党委组织部

                 2016715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