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现就我校人事代理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人事代理的教职工党员,原则上应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编入现工作单位所属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2、组织关系不在我校的人事代理教职工党员,尽快到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介绍信,持介绍信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由省内单位转来的,介绍信抬头为“郑州轻工业学院党委组织部”;组织关系由省外单位转来的,介绍信抬头为“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3、人事代理的教职工正式党员组织档案不需转出,随人事档案一并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人事代理的教职工预备党员,需将组织档案与组织关系一并转入我校,由我校党支部继续进行考察;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后,所在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组织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密封,交付本人放入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4、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重视人事代理教职工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切实把政治素质好、群众评价高的入党积极分子吸引到党的队伍中来。
党委组织部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