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6-05-31   浏览次数: 459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教科〔2016294)(附件1)精神,教育部拟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工作,为认真做好我校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人请严格按照《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2)中关于评奖范围、参评内容和条件以及申报条件和办法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成果申报工作。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者填写《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3),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参评成果原件1份。各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将评审书封面复印贴于纸袋的正面,一袋限装一项申报材料。

2.申报者所在单位进行排序推荐后,填写《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3.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务必于620日上午12点前交到教务处教学科(东风校区东二楼114室,电话63556884)。电子文档发送到jxknew@zzuli.edu.cn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教科〔2016〕294号).doc

附件2: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pdf

附件3: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4: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6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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