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总体安排,为便于师生把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合理分配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确保毕业设计(论文)顺利完成,在严格执行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要求的前提下,现就下阶段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予以明确。
一、几项具体要求
1. 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字数应不少于1万字。各教学单位若有不同要求,请报教务处审批。
2.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执行。
3. 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必须经中国知网 “大学生防抄袭系统”检测。根据查重的文字复制比将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分为以下四类:复制比≤26%,可参加答辩;26%<复制比<50%,经修改,再检测,若通过检测,方可参加答辩;50%≤复制比≤70%,须重新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再检测,若通过检测,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二次答辩;复制比>70%,毕业设计(论文)计“零”分,不允许参加二次答辩。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5月26日(13周周四)前 | 各学院将本部门的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安排在答辩前张榜公布。 |
5月29日(13周周日)前 | 1. 完成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 2. 以学院为单位分专业将查重检测结果后两类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 |
5月30日 - 6月1日(14周周一至14周周三) | 各学院安排通过查重检测的学生参加教研室、学院级答辩。 |
6月2日(14周周四)上午 | 首次答辩不及格或查重不合格未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学生,按查重、答辩要求由学院进行二次答辩。 |
6月2日(14周周四) | 1. 以学院为单位分专业将成绩分布比例及不及格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2. 上报“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情况汇总表”、“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毕业设计(论文)缓答辩和不及格学生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暂缓答辩申请表”等。 |
6月4日(14周周六) |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
(根据工作进度,查重检测、毕业答辩具体安排另发通知)
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教育部和教育厅都非常重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2013年教育部出台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教育厅从2015年开始对我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包括对毕业设计(论文)复制率检测和论文质量盲审(质量评价表见附件)两个方面,对抽查不合格论文严肃追踪,直至注销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学校要求
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已纳入审核评估范畴,学校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教学评估中心会同教务处加强了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检查与管理。
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实行追责制。教学评估中心将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严格抽查。学校抽查结果和教育厅抽查结果将运用到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审、教学单位工作考核中。同时学校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对抽查不合格的论文取消成绩,将对应的毕业证或学位证予以注销。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和时间安排,注重过程管理,抓好落实,确保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提高质量的前提下,顺利完成。
附件:河南省2015年抽检学士学位论文专家评价表.doc
教务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