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郑轻院[2010]65号)第五十条第8款之规定,对杨翔(学号:541112020825)、李雪莹(学号:541412170211)、叶瑜茜(学号:541408030126)、邢争光(学号:541413440146)、孙肖宾(学号:541104030137)、张帅锋(学号:541211010151)、丁仁俊(学号:541213430205)、潘威龙(学号:541102030133)、刘玉鑫(学号:541202030127)、周财邦(学号:541202010357)、龙群(学号:541304040125)、宋文晶(学号:541112110217)、宁振洋(学号:541212010115)、胡中民(学号:541312150505)、张凯凯(学号:541203020149)、赵帅军(学号:541403090129)、汪景立(学号:541002020246)、翟威震(学号:541206030148)等18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郑轻院[2010]65号)第五十条第4款之规定,对张春原(学号:541013090257)、刘家毅(学号:541201010121)、骆杨(学号:541112110115)、陈骞(学号:541112030102)、党小展(学号:541112021004)、杨振兴(学号:541112010226)、王凯(学号:541007070139)等7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郑轻院[2010]65号)第五十条第2款之规定,对孙伟林(学号:541310010136)、王宇航(学号:541113450241)等2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郑轻院[2012]38号)第四十条第8款之规定,对许倩(学号:631485010131)、刘卓(学号:631485030214)、陈森(学号:631385010105)、吴萌豪(学号:631385010140)、杨世坤(学号:631385030134)、石嫁森(学号:621413560125)、白果(学号:621513510301)、黎伟杰(学号:631485010111)、郭海科(学号:631485030107)、关棣文(学号:631485030206)等10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63557608或86522715。
教务处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