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1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5-12-01   浏览次数: 2854

各教学单位:

根据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2013级本科学生毕业要获得创新创业教育平台8学分课程,其中理论模块至少2学分、实践模块4-6学分。为了准确掌握2013级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取得情况,组织认定好201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请各学生学院组织2013级本科生认真填报,并认真审核每位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报教务处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时间安排

学生申报期:127日至1218日。

二级学院审核期:1221日至1225日,并公示。

学生异议期:1226日至1231日。

2.     学生申报

学生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平台》(附件1),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平台教育学分申报表》(附件2)。

实践模块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专利证书、与专业相关的技能培训证书等)。

驾照等与专业不相关的培训证书不纳入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认定。

3.     教学单位审核

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审核小组对学生填报的创新创业平台学分申报表以及提供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项目结题证明、成果鉴定书等材料进行认定,填写《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汇总表》(附表3),并公示。
   
认定工作后,各学生学院应于1231日前,将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的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汇总表纸质稿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东风校区东二楼112、科学校区经管楼119)。

4.     学生异议

学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向二级学院反映,经沟通后仍有异议的,可在学校规定的异议期内申请复议。学校不受理异议期之外的任何复议。

5.     成绩录入

教务处负责审核复查并将认定的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计入学生成绩册。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分析学生获得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情况,及时查缺补漏,积极开设相关理论课程、做好开放实验工作,鼓励学生积极从实践模块多拿学分,为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学生取得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为顺利毕业奠定基础。

各二级学院同时要做好学生申报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文档)的存档工作,以备审核复查。

 

附件:

1. 郑州轻工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平台附件1:创新创业课程.xls

2. 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doc

3. 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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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