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网新闻信息发布的通知
发布部门: 宣传部   发布时间: 2017-07-26   浏览次数: 2220

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园网新闻宣传工作,提高校园网新闻发稿质量,确保新闻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充分发挥校园网在“提供信息、展示水平、树立形象、引导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对校园网新闻信息发布提出若干规范性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校园网”包括校园网主页、轻院新闻网、综合信息网、各单位二级网站、各类校内专题网站,“新闻信息”指的是在前述网站上登载的文字、图片等新闻稿件。

二、准确把握新闻稿件内容。稿件内容应能够及时、准确反映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最新动态,围绕本单位有特色、有实绩、有创新的工作情况进行报道。全校性重大新闻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在校园网主页发布,各二级单位不得擅自刊发。

三、规范撰写新闻稿件。按照新闻的基本格式撰写,体现新闻的及时性、真实性、价值性、特色性,数据要准确,语句通顺、简练,无文字及标点错误。切忌含混、模糊、夸张,应尽量避免对该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不可盗用其他媒体新闻稿件,如需要转载的,须注明出处。涉及的单位名称要精确,在文中第一次出现要用全称,以后再次出现一律使用规范简称。

四、严格执行稿件编排标准。稿件标题要简明扼要,字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5字(便于网站浏览),字型字号按照系统默认标准执行,不得使用套色,不得使用加粗字体。正文部分,统一采用宋体四号字,行距设定为30磅。如有表格,须居中放置,表中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表序和表题字体为黑体小四号。表格宽度不应超过内容页面的宽度,以免页面变形。表格单元格中的文字对齐方式一般为水平居中,单倍行距、段前段后0.5行。表格边框为1.0磅线型,黑色。稿件如有落款和日期,请按照行文标准放置在正文右下方,采用宋体四号字加粗。

五、合理使用稿件配图。稿件配图应选取构图合理、画面清晰的jpg格式图片(规格为600×400像素),居中放置在正文上方,并根据需要配发图片说明。发布多张图片时,原则上要单列放置;如需两列并排,须使用缩略图(宽度限于340~450像素),并保证原始图片的规格。比例失调、有碍观瞻的图片不得使用。

六、慎重使用稿件置顶功能。根据工作需要,确需置顶的稿件方可置顶,但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需超过2天的,须及时向党委宣传部说明备案。

七、严格稿件审核发布程序。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各自综合信息网版块或二级网站的第一责任人,可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同时确定一名网站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搜集、整理、制作和发布。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稿件(含综合信息网公告通知)发布前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

八、注重新闻时效性。原则上,新闻稿件应在新闻事件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发布。

九、发布范围选择。根据稿件性质和工作需要,选择发布范围(“互联网公开”或“校内访问”),综合信息网的稿件一般应选择“校内访问”。

十、发布部门设置。综合信息网和各单位二级网站的各版块信息发布后,标题之下均显示有“发布部门”,设置方法是在编辑后台“文章出处”框内填写本单位全称,并在紧随其后的“设为默认出处”小方格内勾选。

十一、各单位在综合信息网“公告通知”、“网络公告”、“学术报告”、“海报栏”等板块发布的信息,应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二、对于以上条款不清楚的,请咨询党委宣传部(63557419,63556615)。

  

党委宣传部

                                    2017726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