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开放实验室和开放实验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5-11-16   浏览次数: 828

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实验室开放、强化实践育人的功能,在前期各教学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情况,决定电子信息中心等11个实验室、数字时钟等57个实验项目(附表1)为首批开放实验资源库,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

 为更好地组织实施实验室开放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保障
        各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应直接领导本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开放实验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学院应定期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教务处汇同评估中心、督导室组织专家抽查,确保项目按时有效完成。
      
二、学生选题
        各单位应依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要求,确定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并将立项的开放实验项目简介、指导教师名单、拟指导学生人数、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通过课堂、公告栏、网络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布,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并指导帮助学生选题。

本学期已经开始或拟开设的开放实验项目,指导教师应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开放实验情况一览表》(附表2),教学单位汇总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过程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对开放实验项目的管理。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验室开放计划及时做好仪器设备、实验耗材及实验环境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开放实验项目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保证项目完成质量;实验室开放时,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负责做好教学秩序、实验室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做好开放实验记录登记。

一个开放实验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以16周为限,视学生申请开放实验项目的时间,可跨学期。提高实验室利用率,用好周末和晚上进行开放实验。

四、项目结题
        开放实验项目完成后,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提交软硬件实物、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等实验成果,并按实验教学规范批阅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检查实物成果,报所在学院申请验收。待学院检查验收合格后,指导教师应按规定登记学生成绩。
       
开放实验项目完成后,各教学单位应要求指导教师将开放实验项目的相关材料(学生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开放实验项目记录表、开放实验记录、开放实验项目成绩表、实验耗材统计、学生成绩评定等资料)汇总存档备查。
       
各学院应根据学生完成开放实验项目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给学生计入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五、其他

学校鼓励师生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依托实验室开放项目成功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者参加相关学科竞赛获奖者,学校将对教师工作量和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给予一定上浮。

 

附表:

1. 开放实验室及开放实验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1 开放实验汇总表.doc

2. 郑州轻工业学院开放实验情况一览表附表2 郑州轻工业学院开放实验情况一览表.xls

 

 

教务处

20151116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