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报高一级职称教师进行教学考核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5-09-11   浏览次数: 1738

各相关单位:

学校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即将启动,为了更好的开展教学考核工作,现启动教学综合考核、教学工作量审核和教学论文审核工作,对申报高一级职称教师进行教学考核。考(审)核结果将在院系排序推荐前进行反馈,供各单位参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综合考核

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实行院(系、部、中心)、学校、学生评教三级考核,每一部分的满分均为100分,三部分加权产生总分,即院(系、部、中心)占30%、学校评价占30%、学生评教占40%。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教学综合考核结果须达到优秀(85分及以上);申报中级职称须达到良好(75-84分)及以上。

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者,必须参加三级考核。申报讲师及其以下职称者,教学综合考核由院(系、部、中心)负责评定,评定结果报教务处教学科。

1、院(系、部、中心)考核

申报教师须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任课教师教学与教研情况表》(附件1),根据所在单位时间要求,将附件1和相关支撑材料提交到所在单位。

各单位以《郑州轻工业学院任课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表》(附件2)、附件1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为依据对参评教师进行考核。

各单位于92216点前将考核结果(附件1、附件2、支撑材料)统一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科(东风校区:东二楼114室,电话:63556884;科学校区:经管楼118室,电话:86609659)。附件2中各考核指标必须逐项打分,缺项或支撑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审核。

2、学校评价(教学督导考核)

为了进一步客观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价,教务处已于201531日发布了“关于启动2015年晋升职称人员教学综合考核的通知”,此项考核已经完成,结果由教学督导室提供。未按照要求上报名单且未参加教学过程考核者将不予审核。

因产假、公派访学等原因未参加者须向教务处教学科出具人事处证明,此项考核将根据历年督导考核结果进行。

3、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由教务处根据历年学生评教结果进行统计。

二、教学工作量审核

教务处将对每位参评教师教学工作量来源比例进行统计,反馈给各教学单位供各单位推荐参考,并在评审环节通报评审委员会。

请各申报教师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审核表》(附件3)并于921日前提交到所在单位各单位于92216点前将审核表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

1、实践环节工作量须提供任务安排表、工作量计算表等原始证明材料。

2、普通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负责审核。

3、承担有研究生、成人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须在向本单位提交前携带附件3到相应单位进行审核,审核人、主管领导须在附件3中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教学论文审核

各单位须对申报教师参加职称评审所用的教学论文进行审核。申报教师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职称评审教学论文审核表》(附件4),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申报教师到教务处审核教学业绩(评审简表)时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科,缺少将不予审核。

请各位申报教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任课教师教学与教研情况表.doc

附件2:郑州轻工业学院任课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表.doc

附件3:郑州轻工业学院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审核表.doc

附件4:郑州轻工业学院职称评审教学论文审核表.doc

 

 

 

  教务处

                                     2015911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