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增强实践教学实效性与规范性,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将对各教学单位承担的校内实习实训、课程设计、专业见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写生等校内外集中实践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实习实训等
主要检查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情况;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教学任务落实与教师指导情况;工作总结及经验交流情况;材料的整理归档及成绩评定等。
(二)课程设计
主要检查选题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任务书规范性,说明书(论文)撰写质量,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教学单位自查、学校专家组实地检查。
三、检查安排
(一)本学期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1. 本学期各院系应对每个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进行跟踪检查与总结,并对所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在期末进行集中检查与总结。学校专家组根据各教学单位本学期实践教学任务安排计划,现场抽查实习实训和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落实情况,并在期末进行集中检查。
2. 各教学单位应于第三周周五前(9月18日)将本学期承担的集中实践环节教学任务安排计划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 每个实践教学环节执行前一周内,教学单位应将教学任务详细安排方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2014-2015学年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主要检查各类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材料质量及归档情况。
1.各教学单位应对2014-2015学年承担的实习实训和课程设计等教学环节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查总结于9月25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学校专家组对2014-2015学年实习实训和课程设计文档资料进行检查。
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是本学期重点教学工作之一,实践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将成为今后每学期例行工作之一,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加强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教务处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