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0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谈红玲处长向档案馆集中移交了不同时期外事活动中国外院校赠送我校的礼品,我们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学校档案征集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这些礼品均属于实物档案范畴。实物档案是指以物质实体为载体,能够反映学校特色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特定物品。实物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字画:各级领导及国内外知名人士的题词、题字、绘画等。
二、荣誉:学校在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和教学、科研、外事、体育等活动中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奖状、奖杯、奖牌、奖章、锦旗、荣誉证书、光荣册等。
三、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填补省部级以上空白的科研成果实物样品、图纸、缩微模型等。
四、印信:由于机构变更或撤销而失效的印章及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具有保存价值的书信。印章包括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制作的钢印、铜印、胶印、木印等。
五、礼品:学校在公务外事(国内外校际交流等)活动中接受的珍贵礼品、纪念品和中外校友会、著名校友给母校的赠品等。
六、其他:学校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如建院以来使用过的校牌等物件,不同时期使用过的工作证、学生证、毕业证和校徽、纪念章等样品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能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的实物。
实物档案以其特殊的载体形式,真实地记载和反映了学校的各项工作、实践活动以及主要人物的历史风貌,发挥着其他资源无可替代的作用。真诚地希望各有关单位、广大教师及校友继续不吝捐赠,档案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范对所接收的实物档案进行整理、保管,确保档案安全,同时积极开展提供利用和陈列展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