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5-08-31   浏览次数: 775

 

各研究生培养相关学院(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1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进行科学研究并取得重要成果,促进我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开展郑州轻工业学院2015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基金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项目要求

1.申报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4级研究生。

2)每人只能主持或参加1项。负责人仅限一人,参加人员不少于3人(含导师),鼓励开展跨院(系、部)、跨学科的合作研究。

2.申报项目类型

自然科学类和社会科学类项目。

3.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尽量与论文课题相结合。选题应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或应用前景;前期工作基础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特色鲜明;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国内或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预期成果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校级及以上已立项的各类课题不得进行重复申报。

4.优先资助条件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专业学科领域原创性研发;

(2)学科交叉与融合的创新研发;

(3)有望申请专利、实物可直接投产、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项目;

(4)有望冲刺“河南省优秀硕士论文”及其它高层次刊物的理论研究;

(5)人文社科类有重要学术价值或理论参考价值的科研项目;

(6)有望在 “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化学竞赛、机械创新大赛、结构设计大赛、艺术设计类大赛等科技竞赛中获奖;

(7)研究生教学与管理的信息软件、网络与网站的研究、建设与完善;

二、申请书要求与申报程序

1. 申请书要求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基金项目申请书》,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

2.申报程序

申请书经导师签字后交项目主持人所在院(系、部)负责人,汇总后报送院(系、部)主管领导。

各学院(部)按照本单位2014年级研究生人数15%申报,并根据申报条件与要求,对申请立项的项目和组成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初评、排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申请书(含电子版)以院(系、部)为单位,2015930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立项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研究项目。

三、项目结项与验收

1.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中期检查制度和结题验收制度。项目研究实施中期,项目主持人应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对于进展良好、有较大突破的项目,可适当追加资助经费。项目完成后,项目主持人应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报研究生处,由学校组织结题验收。

2.项目结项要求

成果中项目申请人应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项目申请人为第二作者,注明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支持;所有论文不能发表在学校不予认可的刊物上。

获得创新基金资助的研究生在毕业答辩前应以郑州轻工业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以下至少1项与本项目相关的成果。

(1)至少在本学科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2)在“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科技竞赛中获得校级三等以上奖励;

(3)申报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公示1项或者获得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予权;

(4)研究生招生、培养、学生管理等网站建设,经过测试和使用,效果良好;

(5)与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年利润10万元以上。

四、其他

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望各有关单位加强宣传,认真组织,积极申报,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促进我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

 

 

 

 

 

研究生处

201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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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