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校选修课申报情况的通报及再要求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5-07-07   浏览次数: 569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鼓励青年教师,尤其是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投入本科教学,让学生学习到最前沿的专业知识,激发学生努力学习的兴趣,学校分别在317日下发“关于组织青年教师准备全校选修课程的通知”;在513日发布《关于安排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其中对下学期全校选修课的申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要求各院系于第16周前按要求的选修课门数报教务处;在626日发布“关于加强全校选修课申报工作的再通知”,进一步就选修课申报提出具体要求。现将截止76日各单位选修课的申报数量、教师未申报情况及选修课开设的规范等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修课申报情况

1.截止71日,2014-2015年第二学期各教学单位选修课上报情况如下表,总门数来看,东风校区完成了,科学校区不够。

序号

教学单位

上报时间

东风校区应报门数

实报门数

科学校区应报门数

实报门数

1

体育

2015.5.18

3

8

4

5

2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5.5.18

3

1

3

4

3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2015.5.22

2

1

2

0

4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5.6.2

2

3

2

2

5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2015.6.3

2

5

3

4

6

外国语学院

2015.6.5

3

5

4

2

7

艺术设计学院

2015.6.15

3

9

3

0

8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5.6.15

3

3

3

0

9

机电工程学院

2015.6.15

2

8

3

5

10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5.6.25

3

9

4

12

11

思政部

2015.6.29

2

2

3

1

12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5.6.29

3

4

4

12

13

艺术教育中心

2015.6.30

8

14

6

6

14

国际教育学院

2015.7.1

2

4

3

0

15

经济与管理学院

 

3

0

4

0

16

政法学院

 

3

0

4

0

17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3

0

3

0

18

软件学院

 

2

0

3

0

 

合计

 

52

76

61

53

注:1.根据上报时间从早到晚排序;2.要求完成时间为2015616

 

全部完成选修课申报的有7个单位:体育、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艺术教育中心。

部分完成的有7个单位: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建筑环境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思政部、国际教育学院。

尚未报选修课的有4个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法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2.截止76日,2014-2015年第二学期各教学单位选修课程上报情况如下表,总门数来看,东风校区和科学校区都完成了。

序号

教学单位

上报时间

东风校区应报门数

实报门数

科学校区应报门数

实报门数

1

体育

2015.5.18

3

8

4

5

2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5.5.18

3

1

3

4

3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2015.5.22

2

1

2

0

4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5.6.2

2

3

2

2

5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2015.6.3

2

8

3

4

6

外国语学院

2015.6.5

3

5

4

2

7

艺术设计学院

2015.6.15

3

9

3

0

8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5.6.15

3

3

3

0

9

机电工程学院

2015.6.15

2

8

3

5

10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5.6.25

3

9

4

13

11

思政部

2015.6.29

2

2

3

1

12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5.6.29

3

4

4

12

13

艺术教育中心

2015.6.30

8

14

6

6

14

国际教育学院

2015.7.1

2

4

3

0

15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5.7.2

3

3

4

6

16

政法学院

2015.7.3

3

0

4

1

17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5.7.6

3

1

3

3

18

软件学院

 

2

0

3

0

     

52

83

61

64

注:1.根据上报时间从早到晚排序;2.要求完成时间为2015616

 

全部完成选修课申报的有8个单位:体育、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艺术教育中心、经济与管理学院。

部分完成的有9个单位: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建筑环境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思政部、国际教育学院、政法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尚未报选修课的有1个单位:软件学院。

二、未申报选修课教师情况

依据教务处2015317日发布的“关于组织青年教师准备全校选修课程的通知”要求,201011日以后入校的青年教师,凡是本学期课时量30以下(含30)计划学时或下学期无课者,下学期必须申报开设至少1门全校选修课。截止到76日,满足上述条件而未申报选修课的教师名单见附件。

上述教师请于本周末(710日)前将选修课报至本院系教务员处;如果有特殊情况未能申报,请写出书面情况,经教学院长签字后送教务处教学科,地址:东风校区东二楼114房间,科学校区经管楼118房间。

三、选修课开设规范

1.选修课在开课时必须有教学大纲;

2.教师第一次上课或开新课必须试讲;

3.教学内容与大纲要相符,讲课过程有监控,否则为教学事故。

四、选修课分类申报要求

公共选修课、基础和专业选修课(含学科前沿课)、创新创业课等三类选修课,学生每类课程只能修相应的学分;特别是创新创业课的数量和质量,如果前期在培养方案中设置不够的,请各教学单位尽快补足。

 

 附件:未申报选修课教师情况.doc

 

 

教务处

201577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