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过程管理工作,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的规定,在5月14日《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安排通知》和5月26日《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宜强调如下:
一、 做好论文查重工作
1. 依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和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更好地培养大学生的学术道德素养,规范学术研究行为,学校对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查重。所有应届毕业生在答辩前,论文查重复制比必须符合要求。请各位教师利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最后阶段,强化指导,严格评阅。
2.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合理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并做好相关工作预案。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及时完成查重,并于6月16日前分专业将复制比≥50%的后两类学生分类名单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 所有参加二次答辩学生,论文必须经过再次检测,检测复制比应符合学校答辩要求,方可参加3周后院(系)组织的答辩。参加二次答辩学生类别:第一次答辩不及格学生;第一次论文检测30%<复制比<50%,经修改,再检测,仍未达到复制比≤30%的学生;第一次论文检测50%≤复制比≤70%的学生;缓答辩的学生。
二次答辩拟安排在第19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1. 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督查,做好督促与指导工作。
2. 强化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过程材料的完整性和统一性、论文格式规范性要求,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相关过程材料符合本科审核评估要求。
3. 各教学单位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领导小组,于6月9日前将本单位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具体安排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在答辩前张榜公布。所有应届毕业生需按时返校并参加公开答辩。
4.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力度,对未达到答辩要求者不予答辩。
三、做好三级答辩工作
1. 各系(教研室)级答辩。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系(教研室)级答辩。
2. 院(系)级答辩。在各系(教研室)级答辩基础上,按照2%比例推荐参加院(系)级优秀答辩、不低于2%的比例参加院(系)级及格答辩。并做好不及格或无成绩学生分类工作。不及格学生包括:一次答辩不及格未申请二次答辩的学生;二次答辩不及格的学生。无成绩学生包括:第一次论文检测复制比>70%的学生;第二次答辩时论文检测复制比>30%的学生。
3. 校级优秀答辩。在院(系)级答辩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参加校级优秀答辩。
请各院(系)将教研室级答辩安排、院(系)级答辩安排及答辩学生名单、校级优秀答辩名单按5月26日通知要求及时报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学校将组织校级巡视组巡视系(教研室)级答辩并参与院(系)级答辩。
教务处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