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表彰先进,发挥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综合效用,切实保证2015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各种荣誉得到充分肯定,现就2015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补报和奖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报有效时间:
补报的单项奖学金获奖时间需在2014年9月1日—2015年5月31日间。(以获得证书、奖状、奖杯、奖牌等上列时间为准)。
二、奖励标准:
参见《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郑轻院【2008】70号)文件第十条之规定。
三、补报要求:
1、已获得2013—2014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表彰的获奖情况不得二次申报;
2、补报时学生需提供证书、奖状等获奖凭证复印件,院(系)党总支确认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团队获奖需提供所有团队成员所在院(系)、专业、年级信息,且以团队中某一成员身份申请,不允许一奖多报;
4、省科技文化艺术节、省挑战杯获奖情况不在此次补报范围之内;
5、各院(系)要对申报学生参赛层次、获奖层次进行审核,并按要求进行汇总统计。
6、各院(系)要填写《2015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补报统计表》,并于2015年6月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上报两校区学生管理科,电子版发至xsc@zzuli.edu.cn.
四、其他要求:
1、各院(系)要重视此次补报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统计上报工作。
2、如补报结束后,出现漏报等情况,学校将不再进行补发。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5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补报统计表》
学生处
2015年5月18日
2015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补报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