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依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郑轻院[2010]65号)和《郑州轻工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暂行实施细则(修订)》(郑轻院[2013]27号),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毕业标准
(一)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德、体达到毕业要求,且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获得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选修课学分(专升本学生的任选课学分按不低于规定学分的1/2计)。
(二)往届延迟毕业的本科学生,按当年的毕业资格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三)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科学生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全部及格以上。
二、学位授予标准
(一)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授予学士学位资格。
1﹒达到毕业标准。
2﹒补考或重修学分不超过规定的学分(专升本学生按对应规定的学分的一半执行)。
3﹒没有因考试作弊受过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自2013年5月我校学位授予暂行实施细则文件下发后开始执行)
(二)往届延迟毕业的本科学生,按当年的学位授予标准进行审核。
三、特殊类型
对出国交流生和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生,同时参照《郑州轻工业学院留学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试行)》执行。
四、审核前准备
1﹒完成所有未录入系统中的课程环节成绩,保证系统中成绩的完整性。
2﹒整理本院(系)学籍异动学生名单。对转学、转专业本科学生,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转学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成绩认定表》进行成绩审核,对外校转入学生依据原学校成绩单原件(应提供两份盖章、签字并留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的成绩单2份),对于其它情况,成绩按《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审核。
五、审核工作及时间安排
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利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具体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时间安排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第6-8周 4月10日- 4月24日 | 1.完成所有2015届学生成绩录入;核对毕业生名单以及网上毕业生图像信息。 2.对2015届特殊情况进行安排和落实。 3.安排往届结业学生和延迟毕业学生返校重修重考。 | 毕业生所在院(系) |
2 | 第9-10周 4月27日- 5月8日 | 1.安排2015届专科学生毕业前考试。 2.完成2015届专科毕补成绩的录入。 | 教务处、毕业生所在院(系) |
3 | 第11-12周 5月11日- 5月22日 | 1.利用教务管理系统,组织人员对2015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2.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延迟毕业。学生填写(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延迟毕业审批表》。于5月22日上午12:00前汇总后报教务科。 3.确定结业学生名单。填写 (附件2) 《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结业学生情况统计表》。于5月22日上午12:00前报教务科审核。 4.将结业审核结果告知学生本人。 5.根据审核结果,分本专科填写(附件3)《2015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全部学生毕业及学位情况统计表》,确认学生“毕业或结业”状态。 6.各院系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暂行实施细则(修订)》进行审核,填写(附件4)《201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情况汇总表》。于5月22日上午12:00前报教务科。 7.将不能获得学位的审核结果告知学生本人。 8.院(系)将2015届学生毕业资格及拟授予学位情况进行公示。 | 教务处、毕业生所在院(系) |
4 | 第13-14周 5月25日- 6月5日 | 1.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根据附件2、3、4的内容,对学生的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情况进行审核。 2.将审核的结果上报主管校长。 3.教务处根据审核确定的2015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将毕业生数据上报教育厅,到教育厅打印学历证书。 | 教务处 |
5 | 第15周 6月8日- 6月14日 | 1.生成毕业、学位学生名单(暂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全部合格生成)。 2.打印学位证书。 3.完成学历、学位证书照片粘贴及盖章工作。 | 教务处、毕业生所在院(系) |
6 | 第16周 6月15日- 6月21日 | 1.院(系)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录入毕业设计成绩。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于16周周末全部录入系统。 3.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修正毕业和学位数据,生成正式的毕业、学位学生名单。 4.向学校学位委员会汇报。 | 教务处、毕业生所在院(系) |
7 | 第17周 6月22日— 6月26日 |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毕业离校。院(系)凭毕业生离校手续表向毕业生发放学历、学位证书。 | 教务处、毕业生所在院(系) |
六、结业与延迟毕业
(一)结业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连续两学期应取得而未取得学分达到26分或入学以来应取得而未取得学分累计达到32学分的按结业处理;在校学习达到6年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结业处理。结业后不再有返校重修机会。
其他未达到毕业条件的2015届毕业生和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延迟毕业的学生,若不申请延迟毕业,按结业处理。结业后一年内给予一次重修机会,受理换发毕业证的申请,不受理学位申请。
(二)延迟毕业
未达到毕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且在校学习时间未达过6年,可申请延迟毕业,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延迟毕业审批表》,学校按在籍不在校学生进行管理,学生随2015届本科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办理延迟毕业学生补修未获取学分的课程后,随下一届毕业生进行学历学位资格审核。
七、做好毕业生学籍材料归档工作
各学生院(系)应按学校档案馆的要求,按时做好毕业生成绩、毕业证书存根以及转学学生材料的上缴工作,以便审核和查询。装档案的成绩单统一用“学生成绩档案表[有效]”格式进行打印,注意选择“不含—不及格—任选课”。对转学学生,转出学校的成绩单原件一并装入档案。对往届结业证换发毕业证者,各院系应及时更正学生档案资料。
各学生院(系)按规定时间将填报表签字盖章后报教务科,并将附件1、附件2的电子表格发信箱:liufh3@163.com; 附件3、附件4的电子表格发信箱:jwktang@zzuli.edu.cn。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延迟毕业审批表 .doc
附件2: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结业学生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3:2015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全部学生毕业及学位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4:201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情况汇总表 .xls
教务处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