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期中考试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5-04-01   浏览次数: 2023

各院(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促进良好学风和教风的养成,经研究决定在第十周进行《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等课程的期中考试工作,期中考试成绩按20%比例计入总评成绩。

本次期中考试本着全面覆盖20132014级学生的原则安排相应考试课程,具体考试课程、班级和任课教师情况详见附件,随以上学生班级重修的学生必须参加本次期中考试。鼓励各教学单位对2012级学生组织期中考试。

东风校区和科学校区考试时间为201557星期四下午2:30-4:30。具体考试安排将于第九周进行公布。

请各考试课程所在院(系)通知任课老师做好试卷的命题工作,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做好考前的复习准备。

 

附件: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课程情况.xls

 

 

教务处

   201541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