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促进良好学风和教风的养成,经研究决定在第十周进行《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等课程的期中考试工作,期中考试成绩按20%比例计入总评成绩。
本次期中考试本着全面覆盖2013、2014级学生的原则安排相应考试课程,具体考试课程、班级和任课教师情况详见附件,随以上学生班级重修的学生必须参加本次期中考试。鼓励各教学单位对2012级学生组织期中考试。
东风校区和科学校区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2:30-4:30。具体考试安排将于第九周进行公布。
请各考试课程所在院(系)通知任课老师做好试卷的命题工作,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做好考前的复习准备。
附件: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课程情况.xls
教务处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