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部):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申报2014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经各研究生培养院系推荐,研究生处审核,确定了61项作为2014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进行立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时间为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
二、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一类为贰仟元(艺术类叁仟元),二类为壹仟元(艺术类贰仟元)。经费按核定计划分期下拨,由研究生处统一监管使用。项目资助经费的主要使用范围:
1.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
2.实验、材料费。
3. 调研旅差费。
4. 科研资料费:项目研究所需书籍、资料须经各院(系、部)资料室验收后方可报销,所有权归院(系、部)资料室;与项目无关的书籍、资料不予报销。
三、各项目主持人须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研究工作。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并附上相关材料和技术成果实物,由研究生处进行结题验收。与项目相关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毕业前至少发表一篇有上述标注,并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否则不予批准结题。
附件:2014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doc
研究生处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