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和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教研〔2014〕81号),深入推进我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推动全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和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需要,河南省教育厅决定设立20个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省教指委”)。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研〔2014〕1040号)要求,结合我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情况,现就推荐“省教指委”委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推荐的“省教指委”名单
工程(食品工程、电气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化学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物流工程、环境工程);艺术;工商管理;会计;社会工作。
二、选聘条件
1. 我校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且有指导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经验的在职人员,或在实务部门、行业企业内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
2. 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3. 在本专业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
4.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三、推荐方法
1. 以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按工程领域)进行推荐,每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推荐1~2名候选人。
2. 根据教育厅分配名额,学校研究确定推荐“省教指委”名单。推荐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天。
四、材料报送
各相关单位于2014年12月29日10:00前将推荐人员简况表(附件1)一式1份和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研究生处(东风校区),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研究生处信箱yjsc@zzuli.edu.cn。
联系人:赵 玛
联系电话:63627317
附件: 1.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员简况表
2.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
关于推荐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20141224.doc
研究生处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