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适应新形势下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保证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高效、顺利地开展,确保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制定2013年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培养方案,同时,对课程体系进行分析和论证。现将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办(2000)1号]、《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及《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为依据,根据《 郑州轻工业学院修(制)订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进行(见附件1)。要充分体现国家和社会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二、基本要求
各学院应充分调研国内外知名高校相同学科培养模式,借鉴、吸收国内外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先进经验,突出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在满足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各学科、专业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按《郑州轻工业学院修(制)订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附件1)确定本学科、专业具体的培养目标,并对所提课程体系进行分析和论证,提交论证报告。
三、时间安排:
1、9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将及修订好的培养方案、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论证报告(含电子版)交研究生处(附件2--附件4)。
2、10月份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培养单位。各院系根据意见,对方案进行完善,并完成与培养方案一致对应的教学大纲。
3、10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在培养方案确认稿(纸质版)上再次注明修改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送交给研究生处培养科(教三楼1005室)备案,电子版发送邮箱:yjsc@zzuli.edu.cn。研究生处统一印制《郑州轻工业学院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4版)。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修(制)订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
附件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
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型)
附件4.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论证报告
研究生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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