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毕业设计答辩及管理工作,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的规定,在5月15号通知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宜强调如下:
一、 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督查,强化材料内容统一性和论文格式规范性。
2.各教学单位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领导小组,将答辩日程安排表按照要求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所有应届毕业生需按时返校并参加公开答辩。
3.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力度,对未达到答辩要求者不予答辩。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和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并且为培养大学生的学术道德素养,规范学术研究行为,学校将委托国内权威机构对提交答辩的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抽检,请各位教师利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最后阶段,强化指导,严格评阅。
二、做好论文抽检工作
1.各学院(系)按应届毕业生10%比例进行论文抽检。样本的确定由教务处指定。
2.抽检结果根据重复率按照院(系)、专业、教师排序后公布,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综合评价和年度院系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做好三级答辩工作
1.各系(教研室)答辩。所有应届毕业生需参加系(教研室)答辩。
2.院(系)级答辩。在各系(教研室)答辩的基础上,按照2%比例推荐参加院(系)级优秀答辩、2%比例参加院(系)级及格答辩。
3.校级优秀答辩。在院(系)级答辩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参加校级优秀答辩。
请各院(系)将教研室答辩安排、院(系)级答辩安排及答辩学生名单、校级优秀答辩名单按5月15号通知要求及时报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学校将组织校级巡视组巡视系(教研室)答辩并参与院(系)答辩。
教 务 处
2014年5月22日